海南民生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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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编号:460106202610007
主体名称:海南民生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颁证机构: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颁证时间:2026年05月14日
有效期:2027年05月14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60106202610007_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发证机关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期2026年05月14日 | |||||
| 建设单位(个人) | 海南民生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 ||||
| 建设项目名称 | 道工程东湖路(东湖公寓1栋段)临时过路中压燃气管 | ||||
| 建设位置 | 海口市东湖路 | ||||
| 建设规模 | 该燃气管道工程总长度为42.5米。 | ||||
| 附图及附件名称备注:(1)为防止损坏现状地下管线,该工程实施前应现场进一步核实,确保管线间满足安全净距要求:(2)实施过程中注意协调交通问题:(3)动工前须解决好用地问题,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如涉及异议,须先处理好方可续建:(4)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放线、验线、覆土前竣工测量及规划核实等相关手续:(5)此证有效期为一年:(6)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设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设计图纸送海口市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规划建设组审核备案(查):(7)未能按规划位置实施管段作为临时管建设的,该管线在今后规划建设需要时配合调迁。不动产单元号 | |||||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
交查验。
五、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